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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的游戏 - 书詹的萌

都是摘抄啦,看着可以花痴就好。


卷1 35章

“狼在叫了。”对方的领队说。奈德可以看见雨水流下他的脸庞。“可惜是小小一群。”

小指头小心翼翼地策马向前。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这可是国王的首相。”
“国王的前任首相。”泥泞模糊了枣红骏马的蹄声,面前的士兵分成两列,金盔金甲的兰尼斯特雄狮桀骜不驯地吼道。“至于现在嘛,说实话,我不知道他算老几。”

他叹口气,“但我可不想拿我弟弟的性命来跟一个女人的荣誉感作赌。”詹姆将黄金宝剑回鞘。“这样看来,我只好让你跑去跟劳勃告状,说我是如何欺负你了。我很怀疑他会不会理你?”詹姆伸手把湿发往后一拨,调转马头。当他骑马经过那排武士时,他回头瞄了队长一眼。“崔格,不许伤害史塔克大人。”
“遵命,大人。”
“可是……也不能让他平白逃过一劫,所以呢,”——穿过夜色和大雨,他依稀看到詹姆的微笑——“把他手下给我全宰了。”


(瓢泼大雨,伸手拨湿发,微笑着下令宰人啥的。这画面感我觉得应该叫“高衙内路劫林娘子” --- 对不住了,奈德)


卷2 55章

“不是?那您八成想和我出轨喽?难怪他们说寡妇难守空闺。虽然咱们御林铁卫发誓永不婚配,但只要您玉口一开,我还是会勉为其难。来,倒两杯酒,把裙服脱掉,看我有没有反应吧。”

  凯特琳满心厌恶地俯瞰他。世上还能找到别的人像他这般美丽却又如此可鄙吗?

(评:都是老熟人了,随便开车)

詹姆:”我倒要问你,到底是谁把荣誉当狗屁?他生的杂种叫什么名字?”
凯特琳后退一步。“布蕾妮。”
詹姆:“不对不对,不是这个名字。”

(一直好奇詹姆的毒舌是从哪里学来的,居然还自己承认自己的剑比舌头管用。大概是和提利昂对比。)


卷3

詹姆看布蕾妮的想法:她对他皱皱眉,推桨向前去,拉回来,再推向前,什么也没说。她的嘴上工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。

(花容月貌赞一个)

詹姆想法:北地之行是场折磨: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,爬到她床上。提利昂尽全力逗他,但那远远不够。

(狮家哥俩儿....其实都知道对方最疼的地方在那里啊)


他笑着跪下,把头深埋进水里,湿辘辘地甩荡。胳膊上都是结块的污泥,等仔细擦干净,这双手终于变回白皙纤细的模样。

(等等,马丁是把詹姆设定成魔戒精灵的风格吗?还白皙纤细?!)


詹姆的脚镣才一尺长,只能迈着小碎步凑过去。

(浮现詹姆跟着布蕾妮的低眉顺眼小碎步,笑翻)


“布蕾妮,”他说,希望礼貌一点可以让她听听他的话,“如果波顿大人占领了赫伦堡,三叉戟河和国王大道都将遭到封锁。”

“他敲你竹杠呢,妞儿。”詹姆亲切地说。

(随便截了几句举例:詹姆这一路上一直在“亲切”的教布蕾妮)

“找根长矛或者棒槌,”詹姆告诉他,“对你来说更好。”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。不识好人心,他耸耸肩,调过坐骑,再也没有回头。

(他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小男孩,也忍不住帮个忙。男孩用弩,并不是防身的好武器)


好可怜的家伙,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,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,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。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,“我没有冒犯的意思,布蕾妮,请你原谅。”

(想起弟弟,心突然软了)


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。没错,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。

(耶,我的名字叫I Love)


瑟曦照着酒馆招待打扮,让他兴奋无比。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。每当他想睡,她就会弄醒他

(显然是GB吗?)


詹姆心想,妙极,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

(弱智和天真。别人问他喜欢什么女人,他说喜欢无辜的。弱智天真无辜的处女,马丁的恶趣味。)



詹姆只消看一眼,便唱起歌来:“春泉池边啊,五位少女呀……”
“你干什么?”布蕾妮质问。
“唱歌。‘六女同池’总听过吧?她们和你一样,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。不过比你标致,这点我敢打赌。”

(布蕾妮的”污“教育启蒙进行中)


“早上好,朋友们!”他轻松地喊道,“很抱歉打扰大家,我正教训老婆呢。”
“嘿嘿,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。”

(被勇士团发现的时候,剧里的台词比这还污)


许多“勇士”聚在院子里干瞅着他们,詹姆策马跑过去。“佐罗,非常感谢你给我送行。帕格,提蒙,你们会想我吗?夏格维,没有临别的玩笑?忍心让我闷闷不乐地上路?罗尔杰,来和我吻别的吧?”
”滚,残废。”罗尔杰道。
“悉听尊便。但请你们记住:我会回来的,兰尼斯特有债必还。”他调转马头,朝铁腿沃顿和他的两百精兵飞驰而去。

(后文里,“勇士”的头儿是自己吃自己的肉死掉的。这个不算萌,只是看看看骑士处女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)


卷4

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,最后才发起反击。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、肩膀和上臂,三次划过头盔,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,力道之猛,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。等收剑住手时,詹姆已然遍体淤伤,酒全醒了,头脑无比清明。

(论男人的疗伤方法: 詹姆出发到奔流域,心情极糟,喝的醉醺醺的,突然想打架。于是约上伊林爵士.......被胖揍了一顿,酒倒是醒了。话说每次詹姆心情不好都会去找伊林打一架,每一次都被痛揍。我要是伊林,我会以为他喜欢被揍)

第二天早上,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,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。只有下山时,小子卢·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。詹姆朝他咧嘴笑道:“你不知道吗,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?她们会咬人呢,小子。”

(每天晚上声色犬马,第二天早起看到指挥官鼻青脸肿。兰尼斯特的军营真是欢乐)


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,保持着稳定速度,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,留下更多爱的伤痕。

(爱的伤痕。。。。。马丁生怕读者不明白他的恶趣味)


“我?屁,当然不是。大人,说我是头儿,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。”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支老鼠军团,詹姆看了哈哈大笑,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。“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。”他重复了一遍,接着也笑起来。
“你听到他的话了,”詹姆扭头对伊林·派恩说,“去找根顶好的长矛,准备插他屁眼。”
伊林爵士没长矛,“没胡子”琼恩·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。见此光景,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。“妈的,你想干什么?”

(这个詹姆上能和权臣互怼,下能和丘八斗嘴)


“你想上她?”皮雅走后,詹姆问小派。
侍从的脸红得像甜菜根。
“若她采取主动,你可以接受,毕竟,她能教你很多东西,将来你新婚之夜用得上。而且这应该不会留下私生子女。但请记得,要对她温柔。”
“温柔,大人?怎么……我该怎么……?”
“说些甜蜜的话,手脚轻点。你不会娶她,但睡她的时候,当她是你的新娘。”
少年点点头。“大人,我……我该在哪里去跟她好?没地方……没地方……”
“……独处?”詹姆咧嘴一笑,“晚餐会很漫长。稻草床有点扎人,将就将就吧。”
小派的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,“在大人您的床上……”

(这一段很可爱,老司机教新手小司机...)



“詹姆!”一名身穿镀金锁甲与狐皮披风、胡子拉碴的男人大吼,“你瘦了,那么苍白!还蓄了胡子!”

他把头盔递给侍从,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压得不成形的头发。“结果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些毛。夜里越来越冷,正如大树需要叶子,多几根毛可以保持温暖。而且吉娜姑妈说我的下巴像块砖,哈!”他双手抓住詹姆的胳膊。“呓语森林之后,我们都很为你担心,听说史塔克的冰原狼撕开了你的喉咙。”
“你为我大哭一场,老表?”
“半个兰尼斯港都在哀悼——女人的那一半。”

(话说达冯表弟的再次出场真是招人喜欢。提及兰尼斯港的迷妹粉丝们)


说实话,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。在沙场上,走在士兵中间,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。部下都很爱戴他。一堆营火前,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,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。他沿河向下游漫步,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,于浅滩上比武。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,衣裳不整,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,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。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,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,使他输了钱。

(在丘八里如鱼得水的詹姆)


吉娜·兰尼斯特年轻时是个相当有形的女人,最爱开玩笑说自己有朝一日定会长胖。总而言之,她的体重应有她丈夫的两倍之多。詹姆尽责地抱着她,等待姑妈捏自己耳朵,从有记忆开始,姑妈就喜欢捏他的耳朵。不过今天她忍住了,只在他脸上印下潮湿柔软的吻。

(低头等着姑妈来捏耳朵的詹姆)



(吉娜姑妈的话前后呼应}

提盖特想凭自个儿闯出一片天地,但始终比不上你父亲,结果越来越烦躁;吉利安喜欢开玩笑,因为嘲笑游戏本身总比认输好受些;凯冯打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位置,他认准方向,终其一生尽力辅佐你父亲。

你笑的模样像吉利安(自嘲的笑),打起仗来像提盖(不要命的打),你身上还有某些属于凯冯的精神(一根筋的尽力做事)



艾德慕从木桶内抬起胳膊,看着水流滴下指头,“假如我不投降呢?”
你非要我说出来吗?皮雅抱着一大堆衣服站在门口,侍从们和歌手也在听。让他们去听,詹姆心想,让全世界都听到,我不在乎。他强迫自己微笑,“你见过我麾下的大军,艾德慕,你见识了那些云梯、塔楼、投石机和攻城锤。只需我一句话,我表弟便会填平你的护城河,砸开你的城门。成百上千的人会死——但别抱任何幻想,其中绝大部分将是你们自家的子民。攻击的第一波将由三河诸侯组成,你将从屠杀那些在孪河城为你而死的人的父兄们开始;第二波是佛雷家族,我手下的佛雷正愁太多;等你的弓箭手用完了箭只,等你的骑士连剑都举不动的时候,我的西境部队才会出现。城堡陷落后,男女老少,统统杀光,连牲畜也不放过。我还要砍伐你的神木林,焚毁塔楼与碉堡,拉倒城墙和营垒,改变腾石河的水道,淹没奔流城的废墟。事成之后,世人将不会记得徒利家族的家堡曾经矗立于此。”詹姆站起身来,“你老婆或许在城陷之前就会生育,你想要孩子,我满足你。用投石机。”
沉默。艾德慕站在木桶里,皮雅把衣服抓在胸前,歌手的指头悬于琴弦上,小子卢取出一截老面包装盘,假装不在意。用投石机。詹姆心想,如果姑妈在这里,她还会说提利昂是泰温的儿子吗?
终于,艾德慕·徒利找回了声音,“我想爬出来杀了你,弑君者。”
“你可以试试,”詹姆静静地等待,结果对方没动。“好好用饭。歌手,替我招待客人,嗯,你会唱那首歌的吧?”
“那首雨的歌?啊,大人,我想我很熟悉。”
艾德慕似乎直到此时才第一次看见歌手,“不,不,不要是他,快把他赶出去……”
“怎么,不过是首歌嘛,”詹姆道,“我保证,他唱得没那么坏啦。”

(一个阴沉的,权衡利弊的心理战术后,又拽又黑的詹姆转眼间就露出了痞子嘴脸)



布莱克伍德:“向国王,而非向裘诺斯.布雷肯。”
詹姆:“我明白。”
布莱克伍德犹豫了片刻,“您希望我现在就在这里下马,并对您发誓效忠吗?”
周围有一百只眼睛看着。“风太冷,地上都是泥,”詹姆说,“只要我们在条约上达成共识,你可以选择跪在会客室的地毯上。”

(这个政治思维已经变成本能的詹姆,如果只是陷入骑士精神那一套理想主义纠葛,其实真的很可惜)


泰陀斯伯爵问道,“我有四个儿子,您能考虑换成其中一个吗?本十二岁了,而且渴望冒险,如果大人乐意,他可以当您的侍从。”
詹姆:“我的侍从多的不知道该打发他们去干什么。每次我撒尿的时候他们都争着帮我扶老二。”

(亚瑟.戴恩的扶屌神剑,和詹姆自命的扶屌将军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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